憲法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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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訴訟法:你不可不知的權益守護者

最近,「憲法訴訟法」這個詞彙在台灣社會的討論度逐漸升溫,但它究竟是什麼?又跟我們的生活有什麼關聯呢?別擔心,這篇文章將帶你深入了解這項重要的法律,以及它對台灣社會的影響。

總統公布新法,憲法訴訟進入新時代

總統府公布案件

根據Yahoo奇摩新聞的報導,總統賴清德已正式公布了《憲法訴訟法》的修正條文。這項法案的公布,代表著台灣在憲法訴訟的程序上,邁入了新的階段。這可不是一個小變動,它關乎著我們每一個人的基本權益。 賴總統在核批公布案時,特別批示提到,這次修法中,有關憲法法庭作成判決、暫時處分裁定及違憲宣告門檻等相關規定,可能會有妨礙憲法法庭正常運作,甚至侵越司法權力核心範圍的疑慮。這也提醒我們,在關注新法的同時,也要留意可能帶來的影響。

最新進展:民進黨團聲請暫時處分及釋憲

中央社即時新聞指出,立法院民進黨團已向司法院遞交暫時處分及聲請釋憲,並再次遞交陳報狀。這代表,對於這次修法,在野黨內部也存在著不同的聲音。司法院則表示已收到相關文件,大法官將會依法處理。這也意味著,接下來的發展將會受到各界的高度關注。

憲法訴訟法:守護人民權益的利器

那麼,《憲法訴訟法》究竟是什麼呢?簡單來說,它是一部規範憲法法庭如何運作的程序法。它的前身是《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主要處理像是法規的合憲性審查、機關之間的爭議、總統副總統的彈劾案,以及政黨違憲解散等重大案件。

根據全國法規資料庫的資訊,這部法律的制定,是為了讓人民的權益能夠得到更完善的保障。當我們認為法律或政府的行為違反憲法時,就可以透過憲法訴訟的途徑,來爭取自身的權益。

歷史脈絡:從《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到《憲法訴訟法》

司法院大法官

《憲法訴訟法》並非一蹴可幾。它經歷了多次的修正與演變。最早的名稱是《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經過多次修正後,才成為我們現在所知的《憲法訴訟法》。維基文庫的資料顯示,最近一次的修正是在民國112年(2023年)5月26日,修正了第1, 33, 53, 59, 63, 95條條文,並於同年6月21日公布。

維基百科的資料也提到,《憲法訴訟法》的施行日期為1958年7月21日,雖然經過多次修正,但其核心目的始終不變,就是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確保政府的行為符合憲法的規範。

憲法法庭:守護憲法秩序的最後一道防線

《憲法訴訟法》的核心,就是憲法法庭。這個法庭是由司法院大法官所組成,負責審理各種憲法相關的案件。司法院全球資訊網的資料指出,憲法法庭的判決,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對於未及併案審理的案件,只要在判決宣示或公告前已向憲法法庭聲請,且符合受理要件,其判決效力也將會及於這些案件。

這代表,憲法法庭的判決,不僅僅影響著個別的案件,更具有普遍性的效力,對於整個社會的法治秩序,都具有深遠的影響。

新法上路,可能帶來的影響

這次《憲法訴訟法》的修正,除了條文上的變動外,更重要的是它所帶來的影響。如同賴總統所批示,這次的修法,可能會對憲法法庭的運作、司法權力的行使,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

  1. 憲法法庭的運作: 新法可能會改變憲法法庭的決策門檻,甚至可能會影響到法庭的獨立性。這些變化,都值得我們持續關注。
  2. 暫時處分的效力: 暫時處分是為了在訴訟期間,暫時停止特定行為或法律的效力。這次修法可能會影響暫時處分的適用範圍和效力,這對於保障人民的權益,至關重要。
  3. 違憲宣告的門檻: 違憲宣告是指憲法法庭宣告某項法律或政府行為違反憲法。新法可能會調整違憲宣告的門檻,這將直接影響到憲法法庭的權力行使。

未來展望:持續關注、共同守護憲法

《憲法訴訟法》的修訂,是一項複雜且重要的法律變革。它不僅僅關乎法律條文的變動,更關乎著我們每一個人的權益。

  1. 持續關注: 我們應該持續關注相關的報導,了解新法的最新進展。
  2. 理性討論: 對於新法可能帶來的影響,我們應該秉持理性、客觀的態度,進行討論。
  3. 共同守護: 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共同守護憲法的價值,確保我們的權益得到充分的保障。

《憲法訴訟法》的修正,是台灣民主法治發展的重要一步。它提醒我們,法律的制定與修正,並非遙不可及,而是與我們息息相關。透過了解、關注、參與,我們才能共同守護這個社會的公平正義。

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大家更了解《憲法訴訟法》,以及它對台灣社會的重要性。在未來的日子裡,讓我們一起關注這項法律的發展,共同為台灣的民主法治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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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source: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總統賴清德今天公布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立法院民進黨團上週已向司法院遞交暫時處分及聲請釋憲,今天再遞交陳報狀。司法院說已收狀,大法官會依法處理。

中央社即時新聞

郭雅慧表示,賴總統在核批公布案時也批示:「本案有關憲法法庭作成判決、暫時處分裁定及違憲宣告門檻相關修正規定,容或有妨礙憲法法庭正常運作,侵越司法權力核心範圍,及 ...

Yahoo奇摩新聞

More References

憲法訴訟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本網頁提供憲法訴訟法的全文、修正日期、法規類別、編章節條號查詢、沿革等資訊。憲法訴訟法規定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憲法審查、機關爭議、彈劾、解散、解釋等案件,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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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訴訟法 Constitutional Court Procedure Act; 狀態:施行中: 別名: 憲訴法 [1]: 施行日期: 1958年7月21日: 修正次數: 2: 最新修正: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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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訴訟法》(簡稱:憲訴法 [1] ),舊稱《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大審法 [1]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為中華民國之一部程序法 [2] ,主要規範「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機關爭議案件」、「總統、副總統 彈劾案件」、「政黨 ...

憲法訴訟法 -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原名稱: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新名稱:憲法訴訟法) 中華民國 112 年 5 月 26 日 修正第1, 33, 53, 59, 63, 95條 中華民國 112 年 6 月 21 日公布 4.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200051211號令修正公布第 1、33、53、59、63、95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司法院以命令定之

所有條文-憲法訴訟法 -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

憲法法庭就第三章、第四章、第七章及第八章聲請案件之判決,應以裁定宣告判決效力及於其他以同一法規範或爭議聲請而未及併案審理之案件。但該其他聲請案件,以於判決宣示或公告前已向憲法法庭聲請,且符合受理要件者為限。